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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一
广东北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
委托单位:韶关市人民法院
送检日期:2006年2月18日
被鉴定人:郑建国,男性,1975年11月出生。
鉴定目的:眼外伤是否为木棒打击所致
鉴定材料:1、刑事侦查卷宗二册;
     2、韶关市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一册;
     3、中山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院病历复印件一册。
   一、案情摘要
   据送检材料记载,被鉴定人郑建国于2003年10月31日到乡村偷蛤蟆时被人发现,遭遇及追打过程中眼睛受伤,曾在当地进行过法医学鉴定。在诉讼过程中,因对左眼损伤成因存在争议,法院在委托当地鉴定机构后,鉴于案情同意转送我中心进行重新鉴定。
   二、文证材料审查与摘抄
   (一)韶关市医院住院病志摘要:(2003-11-1,病案号88873)
   主诉:双眼痛、视物模糊1天。
   现病史:入院前1天被他人用木棒伤又眼,当时双眼痛,视物模糊。左眼睑流血,头晕头痛,恶心呕吐,吐胃内容物,即来我院急诊行左眼睑清创缝合,今入院治疗。
  眼科检查:右眼视力0.3,左眼视力无光感。右眼睑轻度肿胀、皮下淤血,左眼睑高度肿胀,皮下淤血,不能开睑,上睑一横行长1.0厘米裂伤,创缘齐,缝线在位。双侧眼睑、球结膜充血,左球结膜见片状出血。角膜透明、无黄染,前房正常,虹膜纹理清,右侧瞳孔直径3.0毫米;光反射灵敏,左侧瞳孔约6.0毫米,光反射消失。双侧晶状体透明,右玻璃体无混浊,左玻璃体积血。右眼底视乳头界清、色正,动静脉比2:3,黄斑中心凹光反射存在。左眼底朦胧下见视乳界清色正,视网膜灰白水肿,小片状出血、黄斑中心凹反射消失。
   入院诊断:1、外伤性视网膜病变(左);2、外伤性玻璃体积血(左);3、外伤性散瞳(左);4、眼睑挫裂伤(左);5、双眼钝挫伤。
   CT扫描报告单(检查日期:2003-11-5,CT号23578):左眼部轻度肿胀,双侧眼球形态正常,晶状体正常,内外直肌及视神经显示正常,球后间隙存在  CT诊断:左眼部软组织肿胀。
   X线摄影检查报告单:(2003-11-7,片号:12286)(眼)未见异常。
   (二)公安卷宗有关人员询问笔录摘要:
   1、李联林笔录(2003-12-11):我忽然站起来,打开电筒照着他们并说:“站住”,这三人一看,转身分散开就跑,我就跟着其中的一个人追讨过去,那个人一转身跑时,我用电筒照那个人打了二下,一下在后脑上,一下在后背上,那个人在前面跑,我在后面追,追出去60-70米的时候,前面跑的那个人一下被绊倒,我就追讨去看见那个人用手后捂着脸侧着身子,我过去抓住那个人----,---。郑建国说:“我不动,我的眼睛不行了”。
   2、郑建国笔录(2003-11-2):-----其中一个人突然站起来,照着我的脸就打了一棒子,打到了我左侧眼睛上,我当时感觉棒子有刺扎到了我眼皮里,我一看他打我我转身就跑,我跑了有五十米被这个人抓住了。(2003-12-18)叙述:我跑了大约五、六十摔倒在草丛里,后来被寻个人追上了。(2004-2-16)叙述:我挨打是左眼睛,正好面对面,棒子就打在左眼睛上,别的地方没打着。右眼睛青肿,是后来我被他们抓住后,被他们用脚踢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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